库存产品招标书
公司现有一批自产瓷砖类库存产品,约63.86万平方米,分三个标的段公开招标清理,其中:标的一为 20.36万平方米,标的二为22.8万平方米,标的三为20.7万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具体数量按开单时招标方实有库存为准),现决定向社会公开以邀标形式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招标项目情况说明:
1. 本次招标按标的分别报价招标,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标的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多个标的段投标。
招标人内部自行开标,原则上中标以价高者得为准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没有达到招标人的财务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择日重新招标。
2. 标的物产品包括招标人以下品牌:鹰牌陶瓷、鹰牌2086陶瓷、华鹏陶瓷、出口部产品(出口包装)。
3. 标的物仓储位置为:鹰牌集团河源一厂仓(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区)、鹰牌集团河源二厂仓(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鹰牌集团狮山仓及其他仓,具体请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领取包含产品信息的招标文件。
4. 提货时间:投标人中标后2天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须完成全部产品的付款和提货,最迟提取全部中标产品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2 月 20 日。
二、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报价价格为含税价,招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2. 中标后,不得将中标产品向招标人各品牌的全国各地经销商、分销商以及工程合作商推销和销售,不得冲击或销售至招标人正在跟进或正在供货的工程项目(即不得向招标人跟进及正在供货的工程项目推销和销售)。
3、本项目邀请具备建筑陶瓷销售资格的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需要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2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保证金。
中标人交纳的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遵守本条款2.0规定内容“中标后,不得将中标产品向招标人各品牌的全国各地经销商…”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的保证金,中标人提取全部中标产品后六个月内,如果没有出现违反本本条款2.0规定内容“中标后,不得将中标产品向招标人各品牌的全国各地经销商…”以及合同约定的,招标人在六个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中标销售合同的,招标人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中标人违反本条款2.0规定内容“中标后,不得将中标产品向招标人各品牌的全国各地经销商…”以及合同约定的,每违约一次,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招标人每次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人民币5万元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4. 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缴纳100万元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库存产品金额低于100万元时,如果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使用保证金作为中标产品货款。
5. 中标人未能按期支付中标款项或未能按时提取完毕产品的,招标人有权收取滞延费用,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6. 中标人可以在提货期限内分批提货,在提货前须按中标价格全额支付当批产品的货款。
三、招标文件发放事项: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10月13-23日。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代理人王先生联系,投标咨询电话:18038887641,
四、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书投送:
投标书采用单独密封快递形式寄达或上门送达佛山市禅城区聚锦路鹰创园1号楼3楼鹰牌集团总经办唐小姐(办公电话0757-83963726)。投标人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须加盖公章,且有经办人手签、日期。
2. 投标人的委托书、投标书必须填写清晰、规范、完整,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时正。
4. 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1)投标人发生串标、围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
(2)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五、开标及评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
2023年10月13日